取得高度专门职2号在留资格 永驻权的好处
想在日本转职
无需更新在留期间持续在留日本
您若有以上烦恼,我们建议您申请高度专门职2号在留资格或永驻资格(永驻权)
取得高度专门职2号在留资格,或永驻权之后,您可享受无需定期更新在留资格长期居住日本等各种优惠政策
各资格之间的区别
(⇐ 向右滑动 ⇒)
高度专门职1号 | 高度专门职2号 | 永驻权 | |
---|---|---|---|
在留期间 | 5年 |
无期限
※在留卡需要更新 |
无期限
※在留卡需要更新 |
转职 |
✕
※需要报备 |
◯ | ◯ |
可带父母以及保姆等 |
◯
※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|
◯
※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|
◯ |
就职 | 必须 | 必须 | 没有就职条件 |
您若已经持有高度专门职1号资格并在日本从事工作的话,可能已经具备了取得高度专门职2号资格以及永驻权资格的条件。
请确认您的在留资格
即使现在不是高度専门职,如果能达到法定积分的话也可以申请。
资格取得实例
- 俄罗斯籍
- 39岁
- 外资IT企业就职
- A氏
A氏在著名外资IT企业的日本分公司从事工作。
来日本时候公司协助办理并取得了高度专门职1号在留资格。
来东京分公司1年后,开始考虑将来自己独立创业。独立创业需要把高度専门职1号在留资格变更为具有经营管理在留资格的永驻权,因此来本所咨询相关事宜。
本所向A氏解释了高度专门职2号资格与永驻权的区别,A氏不需要带同父母,也不需要家用人等,因此建议申请永驻并协助办理。
- 捷克人
- 大学副教授
- C
- 34岁
C氏与家人一起在日本生活,在大学里教书。在日本生育小孩子4年之后跟日本社会的联系越来越浓了。今后为了在日本稳定的生活,准备申请永驻资格。
本所向C氏解释了高度专门职2号资格与永驻权的区别,A氏不需要带同父母,也不需要家用人等,因此建议申请永驻并协助办理。
在日本委托行政书士的理由
委托申请高度专门职2号资格,永驻权的话可享受以下服务
可代理申请全部手续
申请资料只能上班日提交并受理,上班日工作繁忙的客户也可以委托行政书士申请
根据客户的现状和要求提案最合适的资格
根据在留资格其申请条件以及可享受的优惠待遇也不同
支援准备申请所需的必要资料等
申请资格以及其他申请事项均需要提交各种各样的资料。本所帮您搜集并准备资料。